預設醫療指示
當病情惡化到無可逆轉,生命去到盡頭,並已失去自決能力,我們希望得到怎樣的治療方法呢?當針對病源的治療毫無反應,施行維持生命治療亦只是延遲死亡一刻的來臨。簽署預設醫療指示,預先表明自己希望的治療方法,讓病者保留自主權,日後就算不省人事,自己無法參與作出關於自己的醫護及治療的決定時,家人和醫生都了解其意願,好讓自己身受的痛苦或造成的尊嚴損害減至最低,亦免卻親屬將來肩負代自己作出困難決定的重擔。
預設醫療指示的訂立及應用
- 毋忘愛專責人員提供講解( 需時1至1.5小時); 專業醫生協助簽署(需時約15分鐘)。
- 任何年滿18歲精神行為良好,有理解、判斷、表達、分析能力的人士,均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。
- 在醫生及沒有利益衝突的人士見證人下訂立,用書面形式指示當病情惡化到無可逆轉,生命去到盡頭,並已失去自決能力,如病危時要否施行心肺復甦;無法進食,要否插喉;不能呼吸,要否用呼吸機等。
- 讓病人保留自主權,日後就算不省人事,家人和醫生都了解其意願。
- 如果因為交通意外、自殺入院,醫生一樣會進行搶救,直至陷於生命無可逆轉的昏迷狀況,才會根據簽署人的意願撤去維生儀器。
- 簽署好的預設醫療指示,正本給家屬保存,副本給醫生。病人昏迷時,家屬向醫生出示正本預設醫療指示。
註:
1. 預設醫療指示,簽署後是可更改或除消
2. 根據普通法,預設醫療指示就算是口述,亦有法律約束力
「毋忘愛」提供電話查詢服務及舉辦講座向大眾講解預設醫療指示的內容,及專業註冊醫生協助簽署。